“《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不受《車輛購置稅法》實施影響,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近期未發(fā)布過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車型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文件?!?/strong>針對“7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是否征收車輛購置稅”這一問題,工信部相關人員給出答復??梢钥闯?,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暫不征收購置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2019年5月23日發(fā)布的《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于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該法第四條明確,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第九條規(guī)定,5類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其中,新能源汽車未被單獨列出。但寫道:根據(j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guī)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017年末至今,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相關政策主要有三個:一是2017年12月26日發(fā)布的《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二是2018政府工作報告,三是加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動態(tài)管理。
2017年12月2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2018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將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再延長三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3月30日,工信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公告稱,加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動態(tài)管理。

可以看出,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該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將從目錄中予以撤銷。
據(jù)了解,截至2019年6月9日,工信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已發(fā)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共24批。其中,第24批目錄發(fā)布于2019年4月30日,共有319款新能源汽車入選,同時還有72款新能源汽車被撤出免征車輛購置稅目錄。
Copyright 2004-2022 ChinaBus.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8442號 京ICP備14048454號-2
版權所有:客車信息網 主辦單位:北京國脈中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