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沂南交警大隊根據支隊《關于在全市開展校車集中整治統(tǒng)一行動的緊急通知》要求,采取“四個加強”措施,在轄區(qū)內積極組織開展校車集中整治統(tǒng)一行動,切實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
加強源頭監(jiān)管,深入開展排查。大隊與教體局等相關部門緊密協(xié)作,組織民警深入轄區(qū)學校、幼兒園,對校車和接送學生用車使用情況進行了仔細排查,并逐一進行了登記造冊,將校車及駕駛人作為重點車輛和重點駕駛人來加強管理,各幼兒園和學校法人及校車駕駛人簽定安全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監(jiān)管責任。
加強隱患排查,完善安全設施。大隊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對轄區(qū)中小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進行嚴格整治,依法查處校園門口附近道路上的擺攤設點、占道為市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同時,組織民警對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情況及現(xiàn)有交通安全設施進行實地排查,對需要增設的標志、標線等進行查漏補缺,完善校園周邊的交通安全標志設施,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路面巡邏,保障出行安全。大隊加強對校車通行道路和校園周邊的巡邏管控力度,不定期的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校車超員、超速、酒后駕車、違法停車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和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農用車搭載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在“致廣大校車駕駛人朋友們的一封信”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基礎上,通過張貼宣傳畫和掛圖、發(fā)放宣傳卡片、上交通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宣傳乘坐不符合規(guī)定校車的嚴重危害,勸告家長和學生不雇用、不乘坐無資質的車輛,使學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識,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收到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