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春運機動車及駕駛人進行嚴格臨時審驗,嚴格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甘肅省客運車輛春運準駕證發(fā)放,確保我省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省交警總隊要求參加春運的駕駛人必須先參加春運交通安全教育后方可參加春運臨時審驗。凡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參加春運工作的7座(含7座)以上營運載客汽車(包括租賃客車、旅游包車)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申請參加春運的7座(含7座)以上載客汽車,一律參加春運臨時檢驗。同時,凡參與春運工作的駕駛人均要參加春運審查。審查合格的駕駛人由交警大隊向駕駛人出具春審合格表,并由大隊主要領導審批后,簽發(fā)甘肅省客運車輛春運準駕證。
此外,春運“兩證”發(fā)放將嚴格實行“誰檢審、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規(guī)發(fā)放“兩證”的單位和民警,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相關負責部門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傟犚蟾鞯卮哼\臨時檢審驗工作務必在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以確保2013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