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翟峰等13名代表提出關于制定《四川省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議案,建議實行校車準運證制度。
翟峰等代表認為,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四川省應盡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明確校車的責任主體是教育部門。此外,專門用于運載學生的車輛應噴涂統(tǒng)一標志,車輛和駕駛員應符合相應標準。
翟峰建議,應實行統(tǒng)一的“校車準運證”制度,對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專用校車由各地運管部門核發(fā)“校車準運證”!靶\嚋蔬\證”上要注明駕駛人姓名,做到一車一駕駛人。
翟峰還建議,校車無論新舊一律實行年檢制,并堅持“三必檢”制度:駕駛員資格必檢、車輛安全性能必檢、校方管理措施必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