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汽車運輸總公司機關所在地

★永州汽運總公司挖出腐敗窩案
據瀟湘晨報4月7日報道 自去年7月始,永州汽車運輸總公司(以下簡稱“永汽公司”)的兩名副總經理和5名分公司經理因涉嫌受賄先后被永州市檢察院檢察人員帶走,而引發(fā)這場震動的正是公司員工身上的工作服。至目前為止,該公司窩案已有4名涉案人員經法庭審判,其他涉案人員也在審查或起訴中。
生財之道:買一輛客車收回扣3000元
王貴喜只有高中文化,在其簡歷中,有著曾經輝煌的一段:“自1978年8月到永州汽運公司工作以來,曾連續(xù)5次被總公司評為優(yōu)秀黨員、3次記三等功。2000年擔任東安分公司經理……努力拼搏,開拓創(chuàng)新,把東安公司從一個特困企業(yè)改變?yōu)楝F在名副其實的二級企業(yè)。”
腐敗也恰是王貴喜在擔任永汽公司東安分公司經理之后。據東安法院查明,王貴喜斂財的機會主要出現在基建和購車中:
2001年10月,建筑包工頭易付春承包了東安分公司辦公樓工程,2002年春節(jié)前,為感謝王貴喜及時撥付工程款,易付春一人來到王貴喜家,在王的臥室送上現金1萬元;2003年12月,易付春又成功承包東安公司候車室裝修工程,完工后,易付春為感謝王貴喜對其承包工程及付款方面的關照,再次來到王家,送上1萬元。
2004年12月,東安公司和張愛華等人簽訂了整頓客運秩序合同,東安公司共收取費用6萬余元。2005年3月,張愛華領款5.1萬元。為感謝王貴喜及時撥付整治費,張送給東安汽車站站長榮某9500元,由榮轉送給王貴喜5000元。
彭正偉是湖南某客車廠業(yè)務員。2005年5月,彭來到東安公司請王貴喜幫忙聯系購車業(yè)務。言談中,彭問王有什么要求,王提出另一個客車公司的業(yè)務員找了他,答應給他每輛車3000元的回扣,彭不失時機:“如果我的車價格賣得好,可以給多些回扣!焙髞恚踬F喜沒有食言,聯系了東安公司3個車主購買3輛大客車。事后,彭正偉也沒有食言,委托王貴喜取蔣某等人購車押金1萬元,抵作回扣費。
2005年9月21日,王貴喜被檢察機關逮捕,10月3日取保候審。3個月后,東安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王貴喜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在一審法院認定王貴喜3.8萬元的受賄金額中,株洲醴陵某服裝廠業(yè)務員送的3000元更為引人注目。永汽公司員工私下議論“工作服牽出腐敗案”的說法在王貴喜案中得到印證:
2003年3月的一天,株洲醴陵某服裝廠參加永汽公司招標會,該公司業(yè)務員易樹先等3人聽說招標會的評委組人員是永汽公司各科室負責人和各縣區(qū)分公司經理,就開車到東安分公司辦公樓,通過手機聯系,到王貴喜的辦公室,請王關照。談完業(yè)務后,其中一人從口袋里拿出事先準備的、用信封裝好的3000元錢送給王貴喜。王貴喜在供述中也稱,“他們想在招標的時候,要我投一票,后我單位訂了該服裝廠男女工作服”。
“工作服招標收好處費問題是一個導火線,檢察機關介入后案情迅速明朗”。一位知情人士介紹說,“但案件中暴露出的問題并不止工作服問題”。
檢察機關其實早就接到針對永汽公司某些人的舉報,但由于證據不足,一直按兵不動。醴陵某服裝廠因為身陷其他案件,曝出在訂購服裝過程中,與永汽公司部分經理“有染”。情況被迅速反饋到永州市檢察機關。
去年7月上旬,在長沙某賓館,永汽公司副總經理辛志芳與祁陽分公司經理唐屏一同被抓。在隨后的兩個月內,永汽公司副總經理彭忠盛、東安分公司經理王貴喜、冷水灘分公司經理盛思杭等人先后被檢察機關帶走。永汽公司總經理陳興吾也向記者證實,涉案的主要人員包括該公司的兩個副總經理和5個分公司經理。
永汽公司的系列案件也讓該公司勞資處的兩個人坐立不安。去年9月,勞資處負責人歐陽某、干部謝某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供出合伙貪污公司職工養(yǎng)老保險金共10余萬元的事實。
記者在相關部門了解到,至目前為止,永汽公司窩案已有4名涉案人員經法庭審判,其他涉案人員也在審查或起訴中。其中,除王貴喜被判刑外,唐屏也被法院一審判二年緩二年,目前正在上訴中;盛思杭涉嫌受賄1萬余元,冷水灘法院已開庭審理,尚未判決;另有一人被免予刑事處罰。
三次報告:總經理辭職未獲批準
在今年2月召開的永州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永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薊零作工作報告時說,2005年是永州市檢察機關深入查辦行業(yè)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有成效的一年。針對貪污賄賂犯罪的關聯性、行業(yè)性特征,充分運用偵查一體化機制,整合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偵查力量,“系統抓,抓系統”,深挖串案窩案,擴大辦案效果。其中的典型案例便是永汽公司存在的收受業(yè)務“回扣”問題,檢察機關縝密初查,共立案8件9人。
“都是購車、購服裝時出的這些事!”3月28日,永汽公司總經理陳興吾接受記者采訪時,翻出一堆告狀信,不少告狀信直接針對陳興吾。一段時間以來,陳興吾感覺自己處在水深火熱之中,手下兩個副總經理和5個分公司的經理先后出事,單是不斷飛往永州市相關單位的舉報信已令他疲于應付。
陳興吾介紹,1997年他擔任永汽公司總經理以前,公司每年虧損500多萬元,處于倒閉的邊緣,他就任之后,進行了三次大改革,公司發(fā)展比較快,職工的收入也翻了兩番。目前,公司資產近2億元,職工4700余人,是永州職工最多的企業(yè),2005年營運收入達到2.1億元。
陳興吾認為自己無愧于整個公司:“如果我有問題,早就被抓起來了!钡是感到了難以言說的壓力,自曝“辭職報告曾三次遞交到組織部門”,但未獲準。在系列案件發(fā)生之后,公司在制度、人事管理方面所作的努力,陳興吾稱“現在還不想說,等所有的案子了結以后,再來談”。
帶“病”上班:部分涉案人員回到單位
“一些涉案人員取保候審后,還是回到了單位上班,好像沒事發(fā)生一樣”,在采訪中,永汽公司一些職工表示憂慮,“他們被帶走后,關了四五十天就都回來了”。對此,陳興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公司個別涉案人員仍在上班,但他認為:“他們的問題目前還沒有什么結論,是不是有罪還沒有經法院審判認定,我怎么能處分他們?”
但部分職工卻不這么認為:“我們對他們已失去信心,作為一名犯罪嫌疑人,再怎么說都不能回來上班,起碼也得停職在家。”
“如果還沒通過法院判決,犯罪嫌疑人還是無罪之身,經檢察機關同意取保候審,回到原單位上班是可以的,我國法律也并沒有相關禁止性規(guī)定!币晃环蓪<医榻B,人事部《關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通知》中曾規(guī)定,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或監(jiān)視居住的,在此期間停發(fā)原工資;但至于企業(yè)單位的涉案人員,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法規(guī)規(guī)定,這主要是根據企業(yè)單位內部的規(guī)章制度來決定。但法律對因職務犯罪被判了刑的人,就不會那么寬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