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出現(xiàn)新能源電動公交車,加裝轉彎人聲提示喇叭,非常的擾民,而且這種提示音,連續(xù)地叫喊:左轉彎或右轉彎,請注意!還會干擾其他司機正常駕駛,不僅是公交車,不少汽車也加裝了那種倒車請注意的提示喇叭,非常大聲。對于交通工具的管理,車輛本身的噪聲依據(jù)環(huán)境噪聲法來衡量標準,這個大家都可以理解,但各種提示音噪聲的管理,更要考慮是否合理、適用?是否侵犯人民享有安寧權的合法權益?
汽油類車型、電動、天然氣類型公交車、地鐵等交通工具,報站、轉彎提示音的類型、內容、音量大小數(shù)值等,都應該盡快確定一個具體的標準,進行規(guī)范的全國統(tǒng)一管理,不能由車輛運營公司,不顧乘客感受自由設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服務質量,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的生活質量,城市歸宿感。
各地公交車報站提示音不是聲音過大,就是過小,個別地方甚至還打廣告,不停的叫,完全不考慮乘客感受。地鐵報站普遍較好,但也有個別乘客反映報站音量分貝值過大,特別是喇叭附近,所以關于報站提示音大小,應該根據(jù)乘客位于喇叭最近的位置來確定一個標準。公交車還是地鐵,也可以考慮無聲報站,用顯示屏來表達,給乘客一個更加安靜的乘車環(huán)境,對于特別的乘客,司機或其他乘客盡到提示義務。
而且還必要對電動能源車型,到底是否有無必要在車速低于20KM的時候,給予周圍適當?shù)奶崾?,如何提示?在直行駕駛,車速低于20KM的情況時,又如何能做到提示?也值得重新討論。個人建議不應該給予提示,司機和行人應使用眼睛,自覺觀察道路狀況才是交通安全的根本,用眼睛去觀察轉向燈判斷方向,而不應該使用耳朵去聽什么提示音。
有時候,多輛公交車集中的叫喊,更是熱鬧,人們都不知道,到底該注意什么?如果這種情況放大一些,未來更多的電動汽車加裝這種人聲提示喇叭,會是一個什么樣的社會,大家可以想象一下。
希望盡快修改: 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
4.14.規(guī)定:機動車排氣污染以及噪聲應該符合國家環(huán)保標準的規(guī)定。
建議修改內容為:機動車排氣污染、本身的喇叭、發(fā)動機噪聲污染,必須符合環(huán)保標準規(guī)定 ,其它任何噪聲不得擾民,侵犯人民的合法權益。
12.13.2.規(guī)定: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車輛起步且車速低于20km/h時,應能給車外人員發(fā)出適當?shù)奶崾韭曧憽?/p>
建議修改內容為:應能給車外人員發(fā)出滴滴之類的提示聲響,禁止使用人聲,音量分貝大小以同類汽油車型,發(fā)動機正常運行時,發(fā)出的聲響大小為標準?;蛘呷绻囕v生產(chǎn)技術可行,可以考慮在電動車合適位置安裝,可以一直發(fā)出聲響的發(fā)動機模擬噪聲,來替代人聲提示音。如果提示音是一種強制規(guī)定,那么完全可以考慮在出廠之前,就配置好類似發(fā)動機聲響的模擬噪聲,這樣也能解決各種人聲提示音對人們的生活、其他司機造成的影響。
本來電動車沒用噪聲是好事,現(xiàn)在卻要考慮安全,制造一些噪聲,也顯得不妥。但規(guī)定也不宜使用“適當?shù)奶崾韭曧憽眮沓雠_國家標準,更不能說不違法就行,提示音應該保證近距離合適范圍,能聽到即可,有的地方公交車提示音,弄得比喇叭還大聲,運營公司只會考慮自己利益,為了避免發(fā)生交通事故而賠錢,所以盡量弄很大聲,提醒那些個別不觀察道路狀況的人,交通局都是以不違法為標準,來衡量提示音的分貝數(shù)值,完全不會考慮一些噪聲,已經(jīng)侵犯了人們的合法權益,比如“民法典”中的個人安寧權。
合理的提示音應該使用嘀、嘀之類的特殊聲,一些汽油類貨車,在倒車的時候就是使用那種提示音,值得推廣,人們聽多了,也懂得起意思,如果使用人聲,是很不合適的,對人們的感官非常敏感,成了一種移動的音響設備,一邊開,一邊叫,只要打了方向燈就會叫。
至于,音量的大小應該以同類汽油車型,發(fā)動機正常運行時,發(fā)出的聲響大小為標準,如果以環(huán)境噪聲法的限定值去衡量,不違法就可以,那就影響甚大,畢竟是連續(xù)、頻繁的播放,與隨意按喇叭的危害一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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