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氣象臺持續(xù)拉響高溫橙色預警,浙江24日多地均出現(xiàn)了41度以上的高溫天氣,上海、湖北、重慶等地近日相繼拉響今夏首個高溫紅色預警,全國多地開啟高溫“燒烤”模式。
高溫天氣持續(xù),車輛自燃、火災等現(xiàn)象更易發(fā)生,車輛消防安全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車用自動滅火裝置是保障車輛消防安全的重要部件,因此,正確選擇車消防產品成為保障乘客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中之重,國家對此也尤為重視,相關法律法規(guī)也在逐步完善和強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認證要求第二十四條指出,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2012年,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出臺《消防產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2號),明確規(guī)定消防產品的生產條件和市場準入資格應取得3C強制性檢驗證書或取得消防產品技術鑒定證書。
2014年,國家質監(jiān)總局、公安部、國家認監(jiān)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消防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015年國家認監(jiān)委發(fā)布《關于加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無證違法行為執(zhí)法查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質檢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嚴格履職,加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生產企業(yè)、進口商的監(jiān)管,嚴把強制性產品認證市場準入關,未獲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一律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防范無證商品流入市場。
相關法律法規(guī)逐年發(fā)布,國家對此重視程度可見一斑,那么,車用消防產品究竟該如何進行選擇,選用自動滅火裝置需要注意哪幾方面呢?
首先,通過產品檢驗證書鑒別產品是否通過國家強制性認證。其中,由客戶委托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檢驗的委托試驗報告并不具備法律效應;自2015年9月1日起,由政府機構取樣,由國家認證機構頒發(fā)的型式檢驗報告也不可作產品通過為國家強制性認證的依據(jù)。
其次,傳統(tǒng)車用自動滅火裝置通過國家強制性認證后應貼有消防產品身份證信息標識,印有CCCF標識并具備國家3C認證證書。
此外,新能源汽車的專用自動滅火裝置通過國家強制性認證后,應具有消防產品技術鑒定證書并貼有消防產品身份證信息標識,因此,需與傳統(tǒng)車用自動滅火裝置識別標識進行區(qū)分。
而上述所說的所有信息識別標識是都是用來鑒別自動滅火裝置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關鍵,只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產品才能保障使用安全。目前,市場上有不法商家為自身利益,違法出售未通過國家強制認證的車用自動滅火裝置,嚴重威脅車輛消防安全,因此,在進行產品選用時一定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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